第一與第二學年

(建築基礎)

在第一與第二學年,學生們從構成專業學科基礎的各門領域開始學習,包含建築環境理論、建築工法及結構設計。為了將理論直接與實際的建築設計方法及科技接軌並取得實際經驗,學生會參加建築設計講習、研討會和工作坊課程,從中獲得對不同建築領域的概觀,同時學習技術表現的基礎。

第三與第四學年

(專門課程)

為使學生能擇其所好,建築設計【三】研討會提供以下三項領域供學生選擇及參與。生活設計(住宅與生活):學習並創造室內空間及生活文化;建築設計(物體與空間):設計城市景觀,並著重於結構設計和建築型態;環境設計(城市與環境):光線、聲音、溫度與氣氛設計,以及環境的型態表現。

第四學年

(研討會)

學生從六大不同主題的研討會中選擇一項進行並完成畢業專題研究。

生活設計

我們從生活的觀點、以嶄新的視野審視建築,並思考作為人類生活的容器,建築應具備甚麼樣的機能。這包含藉由觀察「日式生活方式」和「娛樂空間」、研究「茶室」和「日式料亭」等主題來發掘當代生活中的各種議題。在進行專題研究前,學生需精通執行實地考察與實際研究的基本方式和技巧。

建築設計

在悠長的發展過程中,歷史城市保有古老的元素,並同時在漸進的轉變中發現新意與新方向。此種轉變模式使得城市演化成充滿歷史記憶的場所,成為具有層層深意、且不同世代與立場的人們得以共存之所在,並逐漸淡化新開發區域的不自然氛圍。建築在促進轉變的過程中扮演著關鍵的角色,與都會連續性、永續性和更新的原理有深刻的關聯。在建築設計中我們將關注與城市的種種關係。

環境設計

從物理與藝術觀點分析及建構環境,並在此過程中試圖發展對物體與環境的新視野。從對構成建築背景的社會、人群與其他生命的洞識,學生將學習設計照明、聲音、溫度、氣氛,以及天空和土地。